环氧灌注型粘钢胶包钢加固又叫外包钢加固法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4.4.5 目前在后锚固工程中,有不少场合需要采用快固结构胶,但在《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 50728中尚未包括这类胶的安全性能鉴定标准。致使其应用受到影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条给出了锚固型快固结构胶的安全性能鉴定标准,供锚固工程使用,待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 50728今后修订时,再行移交。
建筑结构加固胶粘剂(粘钢胶)环氧粘钢胶 5 、石材、外墙饰面、金属材料的粘结剂。
8.2.1 采用外粘型钢(角钢或扁钢)加固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构件时,其正截面承载力应按下式验算:
采用外粘型钢加固法时,应**选用角钢;角钢的厚度不应小于5mm,角钢的边长,对梁和桁架,不应小于50mm,对柱不应小于75mm。沿梁、柱轴线方向应每隔一定距离用扁钢制作的箍板(图8.3.1)或缀板(图8.3.2a、b)与角钢焊接。当有楼板时,U形箍板或其附加的螺杆应穿过楼板,与另加的条形钢板焊接(图8.3.1a、b)或嵌入楼板后予以胶锚(图8.3.1c)。箍板与缀板均应在胶粘前与加固角钢焊接。当钢箍板需穿过楼板或胶锚时,可采用半重叠钻孔法,将圆孔扩成矩形扁孔;待箍板穿插安装、焊接完毕后,再用结构胶注入孔中予以封闭、锚固。箍板或缀板截面不应小于40mm×4mm,其间距不应大于20r(r为单根角钢截面的较小回转半径),且不应大于500mm;在节点区,其间距应适当加密。
图8.3.1 加锚式箍板 1—与钢板点焊;2—条形钢板;3—钢垫板;4—箍板;5—加固角钢;6—焊缝;7—加固钢板;8—嵌入箍板后胶锚
图8.3.1 加锚式箍板
1—与钢板点焊;2—条形钢板;3—钢垫板;4—箍板;5—加固角钢;6—焊缝;7—加固钢板;8—嵌入箍板后胶锚
8.3.2 外粘型钢的两端应有可靠的连接和锚固(图8.3.2)。对柱的加固,角钢下端应锚固于基础;中间应穿过各层楼板,上端应伸至加固层的上一层楼板底或屋面板底;当相邻两层柱的尺寸不同时,可将上下柱外粘型钢交汇于楼面,并利用其内外间隔嵌入厚度不小于10mm的钢板焊成水平钢框,与上下柱角钢及上柱钢箍相互焊接固定。对梁的加固,梁角钢(或钢板)应与柱角钢相互焊接。必要时,可加焊扁钢带或钢筋条,使柱两侧的梁相互连接(图8.3.2c);对桁架的加固,角钢应伸过该杆件两端的节点,或设置节点板将角钢焊在节点板上。
8.3.3 当按本规范构造要求采用外粘型钢加固排架柱时,应将加固的型钢与原柱**部的承压钢板相互焊接。对于二阶柱,上下柱交接处及牛腿处的连接构造应予加强。
8.3.4 外粘型钢加固梁、柱时,应将原构件截面的棱角打磨成半径r大于等于7mm的圆角。外粘型钢的注胶应在型钢构架焊接完成后进行。外粘型钢的胶缝厚度宜控制在3mm~5mm;局部允许有长度不大于300mm、厚度不大于8mm的胶缝,但不得出现在角钢端部600mm范围内。
8.3.5 采用外包型钢加固钢筋混凝土构件时,型钢表面(包括混凝土表面)应抹厚度不小于25mm的高强度等级水泥砂浆(应加钢丝网防裂)作防护层,也可采用其他具有防腐蚀和防火性能的饰面材料加以保护。若外包型钢构架的表面防护按钢结构的涂装工程(包括防腐涂料涂装和防火涂料涂装)设计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
图8.3.2 外粘型钢梁、柱、基础节点构造 1—缀板;2—加固角钢;3—原基础;4—植筋;5—不加固主梁;6—楼板;7—胶锚螺栓;8—柱加强角钢箍;9—梁加强扁钢箍;10—箍板; 11—次梁;12—加固主梁;13—环氧砂浆填实;14—角钢;15—扁钢带;16—柱;l—缀板加密区长度
图8.3.2 外粘型钢梁、柱、基础节点构造
1—缀板;2—加固角钢;3—原基础;4—植筋;5—不加固主梁;6—楼板;
7—胶锚螺栓;8—柱加强角钢箍;9—梁加强扁钢箍;10—箍板;11—次梁;
12—加固主梁;13—环氧砂浆填实;14—角钢;15—扁钢带;16—柱;l—缀板加密区长度
条文说明
8.3 构造规定
8.3.1 为加强型钢肢之间的连系,以提高钢骨架的整体性与共同工作能力,应沿梁、柱轴线每隔一定距离,用箍板或缀板与型钢焊接。与此同时,为了使梁的箍板能起到封闭式环形箍的作用,在本条中还给出了三种加锚式箍板的构造示意图供设计参考使用;另外,应指出的是:型钢肢在缀板焊接前,应先用工具式卡具勒紧,使角钢肢紧贴于混凝土表面,以消除过大间隙引起的变形。
8.3.2 为保证力的可靠传递,外粘型钢必须通长、连续设置,中间不得断开;若型钢长度受限制,应通过焊接方法接长;型钢的上下两端应与结构**层(或上一层)构件和底部基础可靠地锚固。
8.3.5 加固完成后,之所以还需在型钢表面喷抹高强度水泥砂浆保护层,主要是为了防腐蚀和防火,但若型钢表面积较大,很可能难以保证抹灰质量。此时,可在构件表面先加设钢丝网或点粘一层豆石,然后再抹灰,便不会发生脱落和开裂。
4.4 结构加固用胶粘剂
4.4.1 一种胶粘剂能否用于承重结构,主要由其安全性能的综合评价决定;但同属承重结构胶粘剂,仍可按其主要性能的显著差别,划分为若干等级。本规范根据加固工程的实际需要,将室温固化型Ⅰ类结构胶划分为A、B两级,并按结构的重要性和受力的特点明确其适用范围。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这两个等级的主要区别在于其韧性和耐湿热老化性能的合格指标不同。因此,在实际工程中,业主和设计单位对参与竞争的不同品牌胶粘剂所进行的考核,也应侧重于这方面,而不宜单纯做简单的强度检验以决高低。因为这样做的结果,往往选中的是短期强度虽高,但却是十分脆性的劣质胶粘剂,而这正是推销商误导使用单位的常用手法。
4.4.2 为了确保使用粘结技术加固的结构安全,必须要求胶粘剂的粘结抗剪强度标准值应具有足够高的强度保证率及其实现概率(即置信水平)。本规范采用的95%保证率,系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确定的;其90%的置信水平(即C=0.90)是参照国外同类标准和我国标准化工作应用数理统计方法的经验确定的。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筑结构加固胶粘剂(粘钢胶)环氧粘钢胶主要特点:
1 、本系列产品系甲、乙双组份无溶剂常温固化型胶粘剂,按重量比甲:乙 =3 : 1 混合,固化过程中无收缩。
2 、贮存不分层、不沉淀,触变性好,使用不流挂,更适合于立面或**面的施工。
3 、力学强度高、耐久性好;与多数材料的粘结力良好。
4 、韧性好:配方中使用了特殊的增韧材料,使胶粘剂具有较好的韧性。
5 、适用环境温度≯ 60 ℃
6 、安全性能好,不含**溶剂,避免了运输与施工中因溶剂挥发而带来的环境污染与危险,胶粘剂固化物无毒。
7 、产品在密闭包装桶内,存放于干燥处,保质期为一年。